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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出,考生在考前7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具体情况金英杰医学教育网整理官方文件如下: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定于8月19日至21日举行。为统筹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8月20日下午16:30-18:30;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三)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四)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五)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2年8月20日上午11:05-12:05。
(六)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2年8月20日上午11:05-11:35。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考前7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提前在“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jsswsrcw)下载打印并签署《2022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考生须在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生在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考前7日内登录**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计算机上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后续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期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7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或居家隔离第7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前7天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前算已满3天健康监测,考生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离开低风险区3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因患感冒等非新冠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八)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时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考风考纪
考生应加强《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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