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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了
同学,你的证书拿到手了吗?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杨浦区、河北石家庄
发布了2021年医师资格证发放通知
详情如下!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证,医师资格证能领取了,可至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和爱国卫生室领取资格证。 领取地点: 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4楼1415室 联系电话:0477-8120844 友情提示: 疫情原因请报考单位统一领取,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1、资格:2021年在本市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医师,核发《医师资格证书》。 2、注册:同时开展医师集体注册工作,包括①2021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②往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尚未注册的医师;③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④军队医疗机构内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相关事宜 (一)办理《医师资格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单位**冠名+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表格内所填事项完整、清晰,注意身份证号是否正确,末尾不能为0000),汇总表模板可在https://zwdt.sh.gov.cn进行下载。 3.正面近6个月2寸免冠白底照片1张(照片按汇总表顺序写上姓名和单位,装在纸袋中,纸袋上写明单位名称、办理资格照片、照片张数)。 提醒:《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区卫生健康委本章均已统一加盖,请各机构①医师本人签字确认,申请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已统一填写完毕);②医师确认签名之后无需再递交至我所,各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为配合全市审改工作要求,本次发放《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可提供免费快递服务,经和医疗机构核对无误后,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审核科工作人员将《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快递至医疗机构所在地址。也可到窗口领取,窗口地址为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窗口,联系电话25031047。 (二)注意事项 若《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所示身份信息有误,需按照**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填写: 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可至窗口领取模板) ②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③身份证、台胞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以上材料自行交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常熟路280号)一号楼三楼审核许可服务科。 该信息由**医学考试中心负责修改,需时6个月至1年左右。此类考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时间将受影响,请做好解释工作。 相关事宜 (一)办理集体注册的对象 1、杨浦区内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发证的医疗机构(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海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肺科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2、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发证的医疗机构 (二)办理集体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 1.汇总表书面材料1份; 2.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单位**冠名+医师注册汇总表;输入姓和名之间不要留空格,注意资格证书编码),汇总表模板可在https://zwdt.sh.gov.cn进行下载; 3.照片:1张正面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照片用于制证(背面写上汇总表的编号、姓名、单位并装袋,袋上写明单位名称、注册用照片、照片张数);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医疗机构一份,诊疗科目清晰); 5.医疗机构出具的集体聘用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医师个人材料:《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注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并激活后,需在个人端完善个人信息后(注意上传照片)提出注册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并打印表格。 注意:请各医疗机构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中统一打印,审核表右侧需有打印编码;由单位按汇总表顺序在审核表首页上编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请在汇总表*右边增加1列:培训起止日期,日期格式例如:2021.7.20-2024.7.31 (必须精确到日)。 按照培训日期排序后再编号,起止日期按照规范化培训合同填写。规培医师只填写培训起止日期不要填写执业范围,非规培医师只填写执业范围不要填写培训起止日期。 2.申请重症医学科专业需同时提交重症医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需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请在注册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明“助升执”。 4.各单位收到证书后请及时告知医师本人在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 5.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每个医师尽量参加集体办理。 6. 医师集体注册及资格证申请材料请于11月22日-11月26日交至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号卫生窗口。 7. 医师个人办理资格2021年1月10日开始。
各位考生: 2021年《医师资格证书》即将发放,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石家庄市医学技能考试鉴定中心将采取邮寄的方式发放证书,敬请考生理解支持。现将发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邮寄发证方式 需邮寄证书的人员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邮寄信息,12月1日开始陆续发证,《医师资格证书》将采取证到付款的方式送达本人手中。 邮寄相关业务咨询电话:18132008469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注意事项 1、填报邮寄信息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请务必与《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系统审核。 2、考试相关事宜咨询电话:67502380。
目前已有3个地区发布了医师资格证领取通知,其他地区证书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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