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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扬州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13-14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文如下:
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试点和扬州考点**试延考工作的公告(苏医考委〔2021〕6号)
为做好2021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试点和扬州考点**试延考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21〕10号)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一年两试”试点
1.报考人员
我省范围内除扬州考点外的其他市考点,已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2021年**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2.报考类别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
3.报名时间
“一年两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4.考试缴费
“一年两试”考生网上缴纳考试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逾期未缴费视同自动放弃考试。
(二)扬州考点**试延考
因疫情影响,**次医学综合考试扬州考点延期进行,考生无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纳考试费。
延考类别与2021年**次医学综合考试报考类别相同。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一年两试”试点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扬州考点**试延考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7: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6:35。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日登录**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打印签署《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
(二)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计算机上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21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澳门为红黄码区)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离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八)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时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附件:1.2021年“一年两试”试点和扬州考点**试延考时间安排
2. 考生健康承诺书
3. 各考点及考区联系方式
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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