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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金英杰整理如下:
各位考生: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已确定,逾期不再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报名视为无效。为确保确认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
4月18日9时-4月20日15时
二、确认地点:
县卫计局724会议室(南部新城商务楼,天安路999号)
三、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
7.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5);应届毕业生试用证明(见附件,时间截止2016年3月31日,笔试报名时出具截止日期到2016年8日31日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证明
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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